逮捕决定由谁作出?能否改变?8种原因告诉你如何改变!

法布里齐奥·扎卡里·奇诺 2025-04-12 美女视频 25 次浏览 0个评论

案件初期强制措施决定

刑事拘留期限内,侦查机关会结合案件情况,对是否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作出决定。一般案件,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,可对犯罪嫌疑人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。对存在一定逮捕必要的,侦查机关会呈请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。检察机关会结合涉嫌犯罪情节等因素考量,最终对是否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作出决定。对于不被批准逮捕的,犯罪嫌疑人一般会被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。

案件中后期强制措施变更

案件承办期间,办案机关可能结合案件情况的变化,对强制措施的适用进行变更。这里的办案机关即指公安、检察院及法院,其对应着刑事诉讼流程中“侦查”“审查起诉”及“审判”三个阶段。

办案机关变更强制措施的原因

办案机关变更强制措施,一般出于8种原因:其一,被追诉人符合取保候审适用条件;其二,被追诉人不构成犯罪或依法不应被追究刑事责任;其三,被追诉人可能被判决免予刑事处罚等;其四,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刑期期限;其五,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办结;其六,患有严重疾病、生活不能自理;其七,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;其八,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。

对强制措施变更如何启动

办案机关变更强制措施,可以自行决定,也可经5类主体申请/建议启动。这5类主体包括:人民检察院建议、被追诉人、被追诉人的法定代理人、被追诉人的近亲属、辩护人。人民检察院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,可以主动进行,也可以依据6类主体的申请启动。这6类主体包括:被追诉人、被追诉人的法定代理人、被追诉人的近亲属、辩护人、值班律师、被追诉人所在看守所。

转载请注明来自社会小说资讯网,本文标题:《逮捕决定由谁作出?能否改变?8种原因告诉你如何改变!》

每一天,每一秒,你所做的决定都会改变你的人生!
评论列表 (暂无评论,3人围观)参与讨论

还没有评论,来说两句吧...